几何形体结构复杂程度差异,决定其模锻工艺和模具设计有明显区别,明确锻件结构类型是进行工艺设计的必要前提。业内将一般锻件分为3类,每类中再细分为3组,共9组。
第Ⅰ类——主体轴线立置于模膛成形,水平方向二维尺寸相近(圆形/回转体居多、方形或近似形状)的锻件。该类锻件模锻时通常会用到镦粗工步。根据成形难度差异细分为3组。
Ⅰ-1组:以镦粗并略带压入方式成形的锻件,如轮毂和轮缘之间高度变化不大的齿轮。
Ⅰ-2组:以挤压并略带镦粗方式及兼有挤压、压入和镦粗方式成形的锻件,如万向节叉、十字轴等。
Ⅰ-3组:以复合挤压方式成形的锻件,如轮毂轴等。
第Ⅱ类——主体轴线卧置于模膛成形,水平方向一维尺寸较长的直长轴类锻件。根据垂直主轴线的断面积的差别程度细分为3组。
Ⅱ-1组垂直主轴线的断面积差别不大(最大断面积与最小断面积之比<1.6,可不用其他设备制坯)的锻件。
Ⅱ-2组垂直主轴线的断面积差别较大(最大断面积与最小断面积之比>1.6,前方需要其他设备制坯)的锻件,如连杆等。
Ⅱ-3组端部(一端或两端)为叉形/枝丫形的锻件,除按以上两组确定是否需要制坯外,必须合理设计预锻工步,如套管叉等。
第Ⅰ、Ⅱ类锻件一般为平面分模或对称曲面分模,非对称曲面分模增加了锻件的复杂程度。
第Ⅲ类——主体轴线曲折,卧置于模膛成形的锻件。根据主体轴线走向细分为3组。
Ⅲ-1组主体轴线在铅垂面内弯曲(分模面为起伏平缓的曲面或带落差),但平面图为直长轴形(类似第Ⅱ类),一般无须设计专门的弯曲工步即可成形的锻件。
Ⅲ-2组主体轴线在水平面内弯曲(分模面一般为平面),必须安排弯曲工步才能成形的锻件。
Ⅲ-3组主体轴线为空间弯曲(非对称曲面分模)的锻件。
还有兼备两类或三类结构特征,复杂程度更高的西安锻件,如多数汽车转向节锻件。